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工伤,接受工伤鉴定并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而如果用人单位不报告,或未经工伤鉴定就私下解决赔偿,就可能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不能自行处理工伤事故的赔偿,无需报告。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并在事实调查确认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工伤,并向接受工伤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保险金。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后,有权向负有民事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超过法定期限不向社保机构申报工伤;(二)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三)拒不承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四)不配合工伤鉴定,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