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冻结银行卡能否用于新银行卡开户?
释义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可以办理新卡,但仍有可能再次被冻结。法院冻结金额以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冻结的银行卡金额不足,可以冻结其他银行卡。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则冻结效力消失。解除冻结的情形包括案外人财产、撤回申请、债务清偿等。
    法律分析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可以办理新卡,但仍有可能会再被冻结的。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结语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办理新卡仍有再次冻结的风险。法院冻结银行卡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执行中的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冻结金额以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为限,若金额不足,其他银行卡仍可被冻结。根据相关规定,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不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效力消灭。解除冻结需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应作出相应裁定并通知相关方。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对信用卡催收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对相关信用卡账户进行备注,并开展核实处理工作。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中国银监会对信用卡业务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有关规定组成检查工作组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应当邀请相关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和技术人员介绍其信用卡业务总体框架、运营管理模式、重要业务运营系统和重要电子设备管理要求等。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卡片管理制度,明确卡片、密码、函件、信封、制卡文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密码的生成、交接、保管、保密、使用监控、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防范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0: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