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如何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其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变更、确认或者取消该行政行为或者要求履行该行政行为的一种诉讼方式。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受理、调查、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由人民法院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五日内,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将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副本副本副本送达被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十五日内,组织调查取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举行开庭审理前,将开庭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后及时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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