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参与人具体有哪些 1、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被告; 2、第三人; 3、诉讼代理人。 4、行政诉讼参加人指的是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诉讼代理人。 5、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会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情形: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4、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请问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审批的具体程序 行政审批的程序: 1、审批 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2、核准 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 3、审核 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4、备案 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有什么规定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有下列规定: 1.《行政诉讼法》第81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行政诉讼法》第83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行政诉讼法》第84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