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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案件的完整流程是什么?
释义
    诉讼流程如下:
    一、起诉;
    二、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
    三、审理:
    (1)审理前准备;
    (2)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行政诉讼案件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但在特定的几类案件中可以要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
    
     该内容由 高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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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