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咨询: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一、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原告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其他行为。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这种“认为”虽然是一种主观上的认为,并不一定必须是客观上构成了侵犯,但原告所主张的权利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却是原告主观“认为”的客观前提。 二、有明确的被告。1.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组织,非行政主体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2.被告参加行政诉讼不一定是因为其做作出了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因为起诉人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提出指控。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四种类型:撤销之诉、限期履行之诉、变更之诉、确认之诉。)四、属于人民法院的受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即原告请求保护的权益,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作用的领域。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