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如下: 1.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交易,并要求租客签订租房合同。 3.租房合同中必须写明付款方式、押金以及房屋物品等清单并签字。 4.对于是否可以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约定清偿。 一、购买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二、租房合同租期与起止日期不符 租房合同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此时虽然是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房东手里的。而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自然签订租房合同就是很必要的。而保险起见,其实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后,最好再办理登记备案。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在签订了租房合同之后都应该严格按照租房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来履行,否则出现违约情形,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首先要明确你的主体身份,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如果你是承租人,务必明确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是单位还是自然人,如果是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授权委托书等。其次,要明确出租人有没有转租权。特别是出租情况较为复杂的物业。如果你的出租人没有转租权或者未经得其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建议不要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你是出租人,那么还是要进行必要的承租人主体审查。(保存好相关身份资料证明)对于租赁条款方面(1)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具体部位;(2)明确租赁具体期限;(3)明确租赁之时房屋具体状况;(4)明确租金数额、支付周期、押金比例、收款账号等;(5)明确违约责任等情况。 三、租房合同纠纷的常见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是: 1.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2.在约定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 3.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想涨房租,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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