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通知下来不可以不理。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如下: 1、拒不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属于违法抗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持仲裁裁决书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3、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