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数罪并罚都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数罪并罚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一、合并执行是什么意思? 合并执行是刑法上的数罪并罚,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在分别定罪量刑以后进行合并处罚。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的,是典型的数罪并罚的类型,但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属于数罪并罚的类型。 二、人民检察院审理起诉环节再犯新案怎么处罚 审查起诉环节再犯新案的处罚是数罪并罚,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应以新罪的犯罪行为发生时为时间节点,新罪发生以前所执行的前罪的刑期为已经执行的刑期,新罪发生后前罪剩余的刑期为前罪没有执行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监外执行期间还能起诉吗 监外执行期间还能被起诉,被宣告缓刑的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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