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可以拒绝孩子的探望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不可以拒绝探望孩子,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一、探视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不给抚养费是有探视权的,给付抚养费和探视权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 二、孩子18岁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孩子18岁离婚财产分割是规定为: 1、孩子18岁离婚财产分割是规定夫妻平等均分,夫妻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双方自行约定财产分割事宜;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孩子满18岁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是否合理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不让看孩子可以拿探视权权利去法院吗 不让看孩子,是可以去法院申请探视权的。 依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发生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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