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如下: 1、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4、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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