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以下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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