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男方承担的是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等义务。如果是女方不愿意生产,打胎的,男方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只有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才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那么孩子判给男方的话,还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是可以的,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去法院起诉处理。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打胎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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