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处理轻微交通事故要准备下列材料: 1、保险单;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提供双方自愿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所写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5、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 6、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 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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