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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约合同有哪些主要分类
释义
    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2、预约合同是对将来订立合同进行约定;
    3、生效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未履行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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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