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违法当事人合法财产受到损失,以达到制裁当事人的目的。两者虽然都是以金钱缴付为内容,但目的完全不同。 行政机关在给予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实施处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偏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处罚相对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坚决防止、打击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凡是违反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的目的、程序、方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不当的,均不得给予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