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1、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2、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