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戴的手镯能退吗? |
释义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本来双方约定的只是“戴回家,第二天取下来再还”这样的保管行为,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双方的义务。买卖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现在经营者违反约定把保管说成买卖,不予退还,属于一种违约或者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您可以与珠宝店进行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想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和退条手镯。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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