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所依据的条款。其中最常见的免责条款有以下几种: 1. 投保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车辆使用超过其核定载人或核定载质量、核定功率等规定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 车辆被改装或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等情况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标准;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以上是交通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需要注意的地方,投保人在购买交通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避免出现违反条款的情况而无法获得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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