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使用虚拟证据需要注意一些法律风险。虚拟证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或其他数字渠道获得的证据。虚拟证据在法律程序中被认为是等同于物理证据的,但使用时需要注意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检查、勘验、实验及视听资料等证据均应当经过法定程序采信。 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交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合理。 3.《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或者利用信息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使用虚拟证据时,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确保证据来源的可靠性、证据的完整性、证据是否被篡改等。在使用虚拟证据时,应当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虚拟证据不能在法定程序中获得采信,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因此需要慎重使用。 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使用虚拟证据需要注意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以免引起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