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律师在会见期间使用虚拟证据,其行为可能会违反律师伦理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可能会对案件产生不良影响。律师应当在会见期间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虚拟证据等不正当手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在承担诉讼代理业务时,应当依法、诚信、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使用虚假证据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司法公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伪造证据或者毁灭、伪造证据致使不能查明事实的,以虚假的证据或者以毁灭、伪造证据的方式迫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 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使用虚拟证据可能会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给案件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律师应当慎重对待证据的使用和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