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当涉及到虚拟证据的处理时,需要谨慎对待。虚拟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短信、视频、图片等。如果虚拟证据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那么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律师会见期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认证据的合法性:律师需要确认虚拟证据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存在假冒、篡改等情况。如果发现虚拟证据存在问题,应立即提出异议。 2. 保存证据的完整性:律师需要确保虚拟证据的完整性不受损害。在保存证据时,应避免篡改、删除或损坏证据。 3. 保护证据的隐私性:律师需要保护虚拟证据的隐私性。如果证据涉及个人隐私,律师应注意保密。 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对所掌握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证据开始使用前提出。 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保证证据的完整性,严禁篡改、伪造或以其他方式损害证据的真实性。 3.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保存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