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刑事案的完整流程是这样的:1、司法机关需要根据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立案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给予立案;2、司法机关在立案之后,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3、侦查终结之后,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起诉;4、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