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婚案件是否可以撤诉,需要基于重婚罪起诉的主体进行区分。如果是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的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如果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