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过户赠与登记费用的支付责任应当由双方约定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担。若未达成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则可以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1.《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物权法》第三十三条:“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费用由买方和卖方按照约定或者按照规定分别承担。” 3.《担保法》第二十三条:“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用,由担保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2.《物权法》第三十三条 3.《担保法》第二十三条 总之,当事人在过户赠与登记费用上应当根据双方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担支付责任,如一方未履行约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