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按揭房归属需双方协议确认,如未有协议或不清,则首付款支付方可获不动产所有权,婚后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但归属需法院判定并赔偿另一方。婚前按揭房一般按照双方协议确认归属。如果双方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清,且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如果法院判定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并要求该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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