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中小型企业的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中,在政策上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要求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财库[2011]181号)第四条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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