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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车位,上方存在滴水,导致租我车位的人员车身造成腐蚀?
释义
    车库漏水车漆腐蚀了谁来赔偿,需要了解漏水原因,业主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权。1.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物业有责任,因为物业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物业要尽到维护和保障房屋相关设施的义务。2.开发商有偿转让车位使用权,_车位上部车库漏水所致车辆损坏,构成侵权,可以找开发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我想卖车位,车位税咋算?
    车位属于不动产,如果销售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那么税率为10%,增值税税费就是不含税买价乘以10%;如果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销售方为适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那么税率为5%,增值税税费就是不含税买价乘以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1年,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地上有车位,物业出租,但是数量不足,很多业主租不到车位合法吗?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有停车位的应让业主开车进入地下车库,但车库属于开发商专有的,开发商有权不允许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车库。《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请问下小区车位在不满足,一户一车位的情况下,开发商强制租售车位合法吗
    租赁合同的地下车位经产权人同意可以转让。产权车位可以转让产权,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不能转让,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人防车位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转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买了车位,合同上没写车位号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漏写车位怎么办1、购房合同漏写车位方法如下:(1)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合同关于车位的条款,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四百六十一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二、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定金和订金,购房者在售楼部确定好满意房源后,需要填写购房个人信息,并签订定金合同,缴纳意向金;2、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房屋基本状况,房屋的销售方式,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
    停车位是非人防停车位,但不能买产权吗?
    小区的停车位所有权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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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