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礼应该要怎么返还给男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聘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返还给男方: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聘礼,也有的地方称为彩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一、男方和女方分手了男方的彩礼还可以要过来吗 男方和女方分手后,男方可以将彩礼要回来。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目的是为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男方和女方分手后,未确立婚姻关系的,男方有权向女方要回彩礼,女方应当尽快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女方不愿意退还的,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强制女方退回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男方提分手彩礼退吗 男方提分手彩礼是否退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男方提分手,双方未达成结婚目的,彩礼应当退还; 2、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 3、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男女双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女方应当返还男方之前给付的财产: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女方应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女方也应返还男方所给付的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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