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业拆迁辨别技巧
释义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关系和公众参与度。公益拆迁是由行政机关主导的上对下的法律关系,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行为,并应获得合理补偿安置。商业拆迁是由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行为的实施,并强调公众与开发商之间的自由议价。根据相关法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法律分析
    要判断是不是商业拆迁,就要弄清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首先,在法律关系方面来说,公益拆迁是一种受公法调整的上对下的法律关系,由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具体行政机关主导;而商业拆迁则是一种由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不得对这类拆迁行为进行干预。其次,对于公众来说,面对公益拆迁时,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行为。当然,公益拆迁的进行应当以对公众进行合理补偿安置为必要条件;商业拆迁由于没有政治力量的参与,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行为的实施,而在补偿安置方面也强调公众与开发商之间的自由议价。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160;第二十七条#160;#160;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十八条#160;#160;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160;#160;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结语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在于法律关系和公众参与度。公益拆迁是上对下的公法关系,由行政机关主导,公众无话语权,但应获得合理补偿安置。而商业拆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并强调公众与开发商间的自由议价。根据相关法条《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方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商业拆迁因无政治力量参与,是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