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能否迁出户口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迁出。具体处理方式包括:迁回结婚前地址、挂靠亲友、派出所代管户、另立门户、再婚后迁移或继续留在男方处。户口迁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提供法院判决书等。子女户口迁移由抚养权归属决定,未满18周岁由父母代办,满18周岁可自行办理。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般而言是可以迁出去的。离婚后一方户口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可以将户口迁回结婚前迁出的地址; 2、可以将户口挂靠亲友; 3、可以将户口放派出所代管户,具体的要看当地的户籍政策。可以去派出所户籍室问问,应该可以暂时放在派出所集体户口上,由派出所代管。不会影响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可以先查看下公安局网站上的人口户籍政策。 4、可以另立门户。一般要求有独立的房产,具体条件取决于各地户口政策,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并要求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5、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6、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后一方户口迁出的方式,具体如下: 1、《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离婚户口迁出办理。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结语 离婚后,一方户口迁出的方式有多种选择,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户籍政策和个人情况。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结婚前迁出的地址,或者将户口挂靠亲友,还可以将户口放派出所代管或另立门户。如果再婚后,也可以再次迁移户口。此外,女方户口不一定要迁出,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除非有约定、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迁出。办理户口迁出需要遵守《户籍登记条例》的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对于子女的户口迁移,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谁走,未满18周岁的孩子需要父母代办,而年满18周岁的孩子可以自己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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