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见义勇为是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其他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见义勇为人员只要符合按案件受理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公民对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的律师帮忙打官司。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