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社保卡转诊如何办理 |
释义 | 东莞社保卡转诊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选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院就诊; 3、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4、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社保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登录惠州市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厅,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即可查询 2、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根据相关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 3、终端查询: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到就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近的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社保信息。 4、窗口查询: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综上所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提出转诊并填写“转诊告知单”,经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后,参保人持“转诊告知单”到转诊医疗机构就诊,并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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