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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多少次?
释义
    律师解答:
    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鉴定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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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