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业转换费用是工伤保险金中的一种,旨在帮助工伤职工进行职业转换并提高其再就业能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职业损伤确认后一年内提出工伤保险金申请。如果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可以延长一定期限,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保险金的,应当自工伤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可以延长一定期限,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养老金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督促其及时申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由社会保险收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社会保险登记证。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可以顺延适当的时间提出职业转换费用申请,但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否则可能受到社会保险收入部门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