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职业病和工伤致残人员除享有劳动保险待遇外,还应当享有职业病和工伤致残人员就业援助、康复和治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与安置、退休等方面的特殊待遇。”故在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和伤残津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实现。受害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受害人员,应当在工资性收入的基础上,享受职业病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伤残赔偿、职业病和工伤津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安置等。”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的,由基金承担。” 所需文件包括: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文件。 2.劳动者的居民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暂住证等证明其工伤发生前在本地区居住的证件。 3.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等。 4.工资证明,包括工资流水、纳税证明、银行汇款凭证等。 5.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证明,包括就医记录、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等。 以上是工伤后职业转换费用和伤残津贴的申请所需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