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被员工辞退合法吗?怎么裁决? |
释义 | 员工怀孕期间被辞退一般情形下是不合法的,但是若是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可以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以及赔偿金。 一、公司裁员是否一定要给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不是一定要补偿的,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法辞退的情况之下,才需要进行补偿或者是赔偿。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 二、怀孕期间请病假时间长会不会被辞退 怀孕期间请病假时间长不会被辞退。但孕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怀孕期被辞退应的解决方式如下: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 三、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辞退用人单位有补偿么 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没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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