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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四,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因为办理案件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第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第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其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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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