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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哪些文件
释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申请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二、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与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
    (三)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四)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如何办理异地分公司注册
    一、名称核定;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工商登记注册;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六、统计证;七、社保账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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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