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出资后要开什么证明 |
释义 | 将出资的资金存入公司基本户,那么银行应该有张进账单,用进账单作为原始凭证。 根据《公司法》的新要求,公司成立时根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的期限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入资。那么就是说可以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全部入资到位,也可以在经营期间入资到位,取决于公司的投资款什么时候能到位。只要投资款没有到位,那么公司的注册资金就是认缴的,投资款到位之后就是实缴了。 一、认缴出资时间能变更吗?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 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变更。 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认缴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际缴纳情况不相符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虽然允许企业自行约定出资时间,但是最终的出资结果还是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的。例如国家规定的注册该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0万元,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交够这10万元的话,对公司是很不利的。 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有: 1、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 3、公司可能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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