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期限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1、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银行账号、存款是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是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是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是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是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是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是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是首次一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财产保全到期怎么办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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