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产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合同书形式约定归个人所有的; 2、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财产; 3、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4、其他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