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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
释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交警要多长时间放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交警多久放车要看事故当事人多久处理完毕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后,就可以放车;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交警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事故责任没有认定可以提车吗
    这个情况不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五日内可以领车回来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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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