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登记能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没登记结婚,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起诉离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起诉离婚。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同居期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有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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