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不执行离婚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