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价合同材料价差如何调整?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Xi×Ji÷ΣXi(i到n)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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