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户政府补偿政策 |
释义 | 国家对无房户是有多项补贴政策的。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是有不同政策的。 第一,对于农村户口,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那可作为无房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 第二,对于城市户口,如你属于中低收入人群,那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租房。此外,政策会时有更新,建议要主动向居委会和村委会等部门咨询落实。如果确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聘请律师帮助系统地搜集相应的政策或者落实措施,以更好地享受国家赋予的权利。 一、农村户口本村户口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1、本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可以在本村申请宅基地。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4、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5、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6、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