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没钱法院怎么执行法人? |
释义 | 公司欠款不还,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的,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法人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 对于非企业法人而言,它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由于它们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应有的具体经费数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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