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
释义 |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具体如下: 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诉方需要到立案庭预交起诉费,递交证据书。等待法院的通知; 3、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举证,不举证也不影响开庭; 4、人民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 6、法院判决。 开庭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调查阶段、辩论阶段、陈述阶段和调解阶段。 1、开庭准备:邀请当事人以及相关诉讼人参加出庭;提前3日法院对出庭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公开;明确当事人及相关诉讼人是否到场参加,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陈述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诉讼请求及反驳原告的不同意见。 (2)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之后,需在法庭上当场拿出有关证据展示,并由当事人自己进行质证。 3、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调查阶段的事实和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用语言进行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阶段: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作出判定结果,通过调解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必须是18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若案件涉及到消费领域,那么起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 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同一个诉讼里面,如果说几个被告经常住的地方是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那么就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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