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售楼处开的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的。买房收据具有证据的法律效力,证明买方向卖方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同时也能够证明买方履行了合同中相应的付款义务。但其也仅能作为付款证据使用。房屋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须登记,有无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时,要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则应该到房产登记处登记,并领取房产证。所以如果只是拿到了收据并不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人,只能证明房主之间有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但房主依然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其他人作了房屋登记的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只能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用到收据作证明的时候都是在法庭的质证环节,通过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据,来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达到一定的证明目的。 二、一房二卖的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一房二卖纠纷的方式是: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某一买受人先行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明的,应当认定该房屋已经发生物权变动,其他买受人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其只对房屋出卖人享有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他人已经依法取得的该房屋物权。 三、二手房未过户转卖第三方法律后果 二手房未过户转卖第三方案例:不可以转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双方并未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依法不能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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